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
 3773考试网 - 中考网 - 福建中考 - 三明中考 - 正文

2013三明中考统招生录取办法(含缴费生和择校生)

来源:三明市教育局 2013-4-19 13:12:00
统招生(含正常缴费生和“择校生”)录取办法
    (1)按思想品德、物理、化学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闱考生。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,按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对应10、8、6、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(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2分),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:1.8比例确定最低入闱等级分。
    (2)“等级+分数”录取。在入闱人数确定后,再根据招生计划数,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原始分,物理、化学原始分的30%、 20%折算分,七个学科等级总分,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物理、化学和思想品德三科成绩均达A级的考生,投档总分不再加分。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,参加普通高中录取。
    (3)同分录取原则。若最后一名同分的,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    正常缴费生录取后,按以上方法继续录取“择校生”。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